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
一、征集相关事宜
征集时间:2024年10月21日—11月21日
征集对象:此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专业设计师、艺术院校师生、设计爱好者,不限个人或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馆徽设计方案,包括图样及尺寸、比例、颜色、字体、应用案例等。
二、设计要求
1.标识的设计要以贵港市博物馆馆藏文物和建筑等为元素创作,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充分契合贵港市博物馆的性质、主题、建筑特色等。
2.标识应用性强,可用于建筑装饰、文件、网站、文创产品、宣传用品、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及载体上使用。
3.标识设计辨识度高,创意独特,易于传播,富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4.设计图案必须包含贵港市博物馆的中、英文馆名,即“贵港市博物馆”和“GUIGANG MUSEUM”,字体不限。
5.创意设计方案必须是原创,并明显区别于其他国内外组织机构所采用的标志,具有独特性、原创性、唯一性。
三、投稿须知
1.参选作品应提交设计图稿(包括标识彩色稿和黑白稿)的JPG格式效果图和AI、CDR等矢量图,需注明CMYK色值,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附以设计理念、内涵注释说明等(300字以上),同时提交相关衍生应用效果图。
2.作者个人资料不得出现在设计图稿中,请下载填写《贵港市博物馆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1)和《参赛者承诺书》(附件2),填写后扫描PDF格式文件与设计图稿等一同打包,将文件夹命名为“馆徽征集+姓名或单位”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请在2024年10月21日-11月21日投稿期间内投稿,逾期投稿即视为报名无效。
附件1:贵港市博物馆馆徽征集活动报名表.pdf
附件2:贵港市博物馆馆徽征集活动参赛者承诺书.pdf
投稿邮箱:ggbowuguan@126.com
投稿格式不符合要求、应征表信息不完整、投稿人提供虚假信息的,相关投稿视为无效投稿,不予评审。
3.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不接受人工智能作品投稿,不得使用AIGC作品参评。
四、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由初评、网络投票和终评三个阶段组成。
1.初评阶段(11月22日—11月28日):由贵港市博物馆初评小组进行评审,评选出的设计作品进入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11月29日—12月5日):公示初评入选作品由公众进行投票,投票情况仅作终评参考,不占分值。
3.终评阶段(12月6日—12月12日):邀请有关专家组成终评小组对初评选定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定最优作品,评选结果将通过贵港市博物馆公众号和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奖项设置
在终评阶段评选出最优作品,颁发证书,及奖励人民币3000元。
入围奖若干,发放入围证书。
(注:奖金为税前金额,以团体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代领,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商议。)
六、补充说明
1.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阅读且愿意遵守相关活动规则,任何违反活动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参赛作者同意并遵守活动相关规定。
2.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其他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活动。主办方不再退回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
3.参赛者在参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所获奖金所产生的一切相应税费由获奖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除奖金外的额外费用。
4.获奖作品公布时间为七天,对违反活动规则及承诺书条款的作品,接受匿名举报,一经查证属实,主办方有权撤回作品奖项,有权更改获奖作品名单。
5.主办方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6.如有疑问,可拨打0775-4215658或0775-4210158咨询。
七、权责声明
1.参与作品须为原创,且需提供源文件。保证作品原创性,作品本身及任何主体特征性构成元素未以任何形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所使用字体无版权纠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若有侵权或违法行为,均由投稿人独立承担责任,贵港市博物馆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2.本次活动结束后,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限期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组织单位要求补偿或赔偿,或其他费用。
3.本次活动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贵港市博物馆所有,凡参加活动者被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八、知识产权说明
征集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投稿者不得再在任何地方使用。投稿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投稿者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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